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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安县:立足“ 三农”不忘本 乡村振兴富农村
2018-08-30 09:19:00 1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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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年,来安县被省财政厅列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,要求统筹推进试点工作,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目标任务。自启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以来,来安县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立即成立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试点工作,在资产增值、机制创新上迈出了坚实步伐,为村集体经济腾飞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
    瞄准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

    开展农村综合改革,最终的目标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,壮大集体经济,带领农民脱贫致富。来安县探索折股量化模式。按照“政府投资、社会管理、群众受益”思路,将扶持村集体发展资金进行折股量化,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,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、贫困户稳定脱贫。2018年,确定了1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共带动41个村发展集体经济。

    为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,该县因村施策,通过分类指导、典型带动,探索出“联建物业”、“公司经营”、“整合权益”、“项目收益”、“有偿服务”、“入股分红”、“村企联建”、“广告收益”等8种主要创收模式,走出一条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径。例如,半塔镇鱼塘村依托资源、资产发包、嘉吉项目工程等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。2015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38万元;2016年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205万元;2017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230万元。通过不断积累,目前,该村账面余额363.2万元。鱼塘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最终目标,就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,实现集体收入村民共享。2017年,该村为村民代缴水电费22万元、代缴医保58.5万元,新建草楼电站***渠650米由村集体支出42万元,安装村民组路灯100盏支出28万元,为村民组修路、挖渠开支15万元。全体村民人均享受改革红利439元。

    破解农业融资困难助力乡村振兴

 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盘活经营性资产的重要载体,但融资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。2015年以来,来安县紧抓全省首批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契机,投入财政资金800万元,按照1:5比例放大贷款额度,先后为118户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担保贷款3835万元,为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目前,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85家、规模以上企业32家、省级示范联合体2家、农民专业合作社674家、家庭农场1045家。承接主体的日益壮大,为村集体资产经营承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    为落实改革路径,该县还出台了《来安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》,设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,创建村级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经营平台,扩大村级资产运营承接范围,提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力。自2017年4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,产权交易中心已进场项目15宗,成交项目13宗,累计成交金额423万元。同时,来安县县财政每年拿出280万元,对村“两委”发展集体经济进行专项奖补,提高镇村干部积极性。

   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实现乡村振兴

    把好公示公开关。全县村级所有“三资”清理项目都以流水账的形式公示到村组、公布到村民代表大会,充分接受村民监督,做到“资产清清楚楚、村民明明白白”。把好矛盾化解关。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,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隐患和焦点。来安县本着边清理、边排查、边纠正的原则逐一化解,先后共梳理出合同不规范、低价发包、租赁年限过长等3大类21个问题,目前,已完成整改问题19个。把好收益分配关。建立公正合理的收益分享机制,向无劳动能力、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,重点向因病致贫、因学致贫和向当年因天灾人祸或遭遇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人口倾斜,设置不同分红档次,区分贫困程度,实施“分类分红”。

 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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